吳鳳科大就學補助試算

1. 就學資料

載入中或無符合科系

日間部學雜費總額
${{ formatNumber(currentCost) }}
學分費試算
每學分費率 ${{ currentRate }}
修課學分:
${{ formatNumber(currentCost) }}

進修部不利處境助學規則

1. 計算原則 (餘額補助)

不利處境助學金針對「扣除政府補助後的剩餘學分費」進行補助。若剩餘金額低於補助上限,則僅補助實際差額,不補至上限。

公式:實際補助 = Min(剩餘學分費, 補助上限)
2. 補助上限與核發
  • 第一級 (70萬以下):全年上限 20,000元 (每學期最高 10,000元)。
  • 第二級 (70-90萬):全年上限 15,000元 (每學期最高 7,500元)。
  • 核發時間:不利處境助學金採上學期申請、第二學期核發。補助款於第二學期繳費單一次扣除全年金額。
3. 財產與所得限制
  • 利息所得:關係人合計不超過 2 萬元。
  • 不動產價值:關係人合計不超過 650 萬元。
★ 範例 (A生, 年收<70萬, 級距一)
① 上學期 (學分費 24,000)
  • 扣行政院:-12,000
  • 剩餘應繳:$12,000
  • ➜ 應補 $10,000 (達上限)
  • (暫不核發,留至下學期)
② 下學期 (學分費 18,000)
  • 扣行政院:-9,000
  • 剩餘應繳:$9,000
  • ➜ 應補 $9,000 (未達上限)
下學期實質減免 (10,000 + 9,000)
$ 19,000

2. 勾選身分

A 一般身分組合

行政院減免為基礎,可搭配下方其一:

加碼補助 (僅能擇一,不可多項同時申請):
不利處境助學查核標準:
  • 關係人年利息收入合計 < 2 萬元
  • 關係人不動產價值合計 < 650 萬元
  •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≧ 60 分
備註:關係人定義與其他部會補助 (按下展開說明)
  • 未婚:學生 + 父母
  • 已婚:學生 + 配偶
  • 離婚/喪偶:學生本人
  • 註:若符合其他部會補助(如軍公教子女、勞動部、法務部等),請自行依各部會規定申請,通常不可與行政院減免或教育部不利處境助學重複請領。
B特殊身分減免 (擇優)

勾選此區將與 A 區互斥,系統自動比對最優方案。

試算結果

本學期學雜費/學分費總額
${{ formatNumber(currentCost) }}
尚未勾選任何補助
{{ bestPlan.title }}
不利處境助學申請結果
本學期預估繳費單金額僅計算立即減免項目,尚未扣除不利處境助學金。
{{ weakSelectedName }} 全年補助上限 ${{ formatNumber(weakAnnualCap) }}
不利處境助學金採上學期申請,審核通過後於第二學期學費扣除。
如核定補助金額超過第二學期應繳學費,超過部分另行退費。
【本學期立即減免】
  • {{ item.name }} -${{ formatNumber(item.amount) }}
    {{ item.note }}
小計:-${{ formatNumber(bestPlan.immediateDeduction) }}
本學期預估繳費單金額
${{ formatNumber(finalPayable) }}
【不利處境助學金額說明】
{{ weakSelectedName }}
第一學期補助上限 ${{ formatNumber(weakSemesterCap) }}
上學期申請案件,審核通過後於第二學期核發
第二學期補助上限 ${{ formatNumber(weakSemesterCap) }}
全年補助上限 ${{ formatNumber(weakAnnualCap) }}
不利處境助學金核發方式
不利處境助學金採上學期申請、第二學期核發。
審核通過後,學校將依核定級距於第二學期繳費單一次扣除全年補助金額。
第一級:第一學期 $10,000 + 第二學期 $10,000,全年上限 $20,000。
第二級:第一學期 $7,500 + 第二學期 $7,500,全年上限 $15,000。
若全年補助金額大於第二學期應繳金額,差額將另行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