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日期: 112年 09 月11 日(一) 至 10 月20 日( 五 )止 。

二、申請表單列印方式:
學生校務行政系統 21 學務處管理 2160 大專弱勢申請作業 學生列印申請表

三、繳交文件:

  1. 申請表 (於學生校務行政系統申請、列印)
  2. 新式戶口名簿(或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)不可省略記事欄(含父、母、學生三人)
  3. 前一學期成績單(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)(新生、轉學生除外)
  4. 如為單親(父母離異)者,請附切結書(如附件)


四、申請程序:
將上列資料備妥後繳交至進修部夜間班學務組後完成申請手續。

五、大專弱勢助學金修正(預計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)內容如下:(依教育部來文為準)

  1. 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 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 ) 學生:補助級距分為 2 級,補助金額為新臺幣 15,000 元或 20,000 元。
  2. 碩 博士及其他學生:補助級距分為 5 級,補助金額為 5,000 35,000 元。
  3. 學生 112 2 學期採新制,納入家戶年所得 90 萬元以下者,但須在本次期程中申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