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教育部來文確認,進修部學制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」補助金額為「學時學分費補助50%」,此項目無須申請,進修部在學學生均有補助,除大專弱勢助學外,請同學自行審視是否改申請其他減免、助學金,如需辦理其他減免項目請備妥相關證件、戶籍謄本、關係人印章,至進修部窗口辦理更改

如辦理其他政府助學金,請至進修部取消辦理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」並更換繳費單,如未辦理取消,經教育部比對為重複申請者,需繳回已扣除之金額。